2022年南昌市城区小学初中入学,免去附近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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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局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洪辩字(2014、3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政策性严禁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洪府厅发2015、14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实施最近免试工作的意见》(洪教义教字)2022、2号))))的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市城区小学升学中学最近免试)以下简称“小升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深入指导义务教育和谐、健康、持续一、***十*和十*历战全会精神,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切实提出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要落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性的总体思路,完善小学初中入学规程,加大科学统一力度二、组织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的体制”。市委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2022年城镇小学免试入学最近的入学工作在“I南昌”“南昌市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南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招考委”)以下市教育局、和统一领导,)各城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发区(管理局)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城区相关学校负责具体操作。根据我市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明确城镇小升初有关部门和公司的业务职责。巩固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主控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领导,由各县(区)、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县区”)、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各县区统一组织辖区内小学毕业学校(包括相关区属、市属、事业运营和民办等学校)进行小学毕业生信息收集。本区户口归昌,接受符合条件的孩子一起上初中的学生报名和考核。受理并协调处理本区小升初工作信访。按照学区划分合理有序地完成辖区初中招生学校录取和统筹分配等入学工作。二是加强多部门数据联动功能。通过“入学平台”与教育和公安、民政、天然资源、住房管理、人社、卫健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互动,简化入学采集流程,检查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中学招生功能。各中学按规定接受新生录取和新生招生报告,协助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新生入籍。各有关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简化入学志愿流程,建立科学有序、高效运转、透明的小升初机制。三、活动目标是市委办公厅坚决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精神,市委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政策。教育部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小学升初中工作要求,按照相对相近、不考试入学的原则,在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划定初中招生学区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确保符合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公平、规范、有序进入中学。四、招生记录原则我市城镇招生录取工作以“平稳、务实、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为中心展开。一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免费就近入学业务,坚持“一人一籍,籍与人同行”的原则。二是按照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排名的方式确定生源类别,按生源类别按批次划分招生记录,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三是将私立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加强招生方式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坚持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四、全市各级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省属事业单位办学学校、民办学校)要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制度,坚持容量管理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动规范,依法按规定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五、录取规程市教育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来昌人员均通过“入学平台”提取学生家庭户口合法收集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房产证、居住证、经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入库。此外,用本人的身份证号码生成登记号码和信息收集号码。城镇小升初通过公务中学和民办初中两条渠道实施网上招生记录。招聘活动全面实施在线管理,小学毕业生统一通过“入学平台”查询初中录取学校,初中录取学校登录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初一学生名单。未在“入学平台”收集信息的,一律不进行小升初录取。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在线录取擅自招生的,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城镇公务中学招生记录各县区,在“2022年南昌市城镇中学招生学区范围”以下简称“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有市户口的儿童少年,外来人口随迁徙子女按生源依次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1.学区范围入学各县区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和生源认定原则,根据我市今年城镇小生源户籍房地产等入学信息和生源类别,结合招生容量限额,按类别按批次实施招生记录。2.一次性安排类学生入学按照市教育局生源认定原则,城镇公立中学一次性安排类学生根据提交的实际资料和相关信息,经审核确认后,按容量限额安排入学。(1、非直系亲属间共有房地产生源就近统一安排。小升初学生提供的房产证或房产证(不含购买合同),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办理。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适龄少年教育部根据门实际居住地在较近的地方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位。(2、非同一家庭三年使用同一房产的升学人员在附近统一安排。城镇房地产将在3年内成为一所家庭适龄少年公务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依据,估计到2022年5月31日止。3年内再次使用该房地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少年,教育部根据门实际居住地在较近的地方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位。)3、相关证件照未达到要求年限的升学人员在附近统一安排。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等相关证件办理时间应至2021年11月30日,期限为2022年5月31日。有关证书未达到要求年限的,由各县区教育部门根据该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较近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位。)4、要和移居的孩子一起申请城市入学,缺乏能够有效证明升学者被指定为中学的学校。对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按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对不能提供有效资料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入学。)5、就近统一安置进入搬迁子女租赁地的升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城镇地铁拆迁房、棚户区(旧城区)改造拆迁房及其他国家建设所需拆迁房的子女,选择进入非原户籍和住所或安居住房学区被征人租赁住房附近的,在较近的地方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位。)6、统筹招生学校超容量升学人员就近安置。城镇公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施容量限制管理,根据学区范围内的生源认定排名确定生源排名,对于生源排名在学校容量限制数以外的适龄少年,根据实际居住地较近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位。)7、逾期采集,报升学人员调整安排。根据城镇初中招生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小升初报名及信息收集,如有报告,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际有效信息和资料,结合招生学校名额余量,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位。)8、如果提交假证件,升学人员就不能放松和统一安排。提供假房产证或房产证、假户口副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少年按照教育部门开松即可的原则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位。)9)民办初中优先录取,注册录取或派遣录取后放弃缴费确认升学人员统一安置。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缴费和录取资格的,一律按统一类别教育部门根据其学区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较近的地方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