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部门:高考成绩不得作为奖惩标准

  • 时间:
  • 浏览:0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各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高考表彰奖励,不得对局长、校长、教师等以高考成绩为标准进行奖惩。同时,也不得在校内外张贴悬挂高考成绩宣传板。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所属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对各县(市、区)及高中学校以高考成绩进行排名排队。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管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炒作高考分数、宣传高考排名、高考升学率等,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高考排名、高考升学率等信息。记者了解到,此前,很多地方都在高考结束后举行高考总结表彰会,对高考成绩突出的学校、教师及学生进行表彰。据媒体报道,2023年12月,湖南省沅陵县召开2023年高考总结表彰会,会上沅陵一中等六所学校获得高考目标奖,考取北京大学某同学的三所生源单位获特殊贡献奖,14名教师获学科优秀指导教师奖。2023年12月,河北衡水中学、衡水一中也曾召开高考总结表彰大会,对高考成绩优秀的研课室、班主任、教师等进行表彰。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峰表示,“现在禁止,可以理解。”刘海峰认为,河北省这些年高考考上重点大学尤其是考上清华北大等名牌大学的学生,较为集中于几所重点学校,如衡水中学、石家庄二中等,以往表彰宣传较多。他认为,出台这个规定可能是担心各地区、各学校完全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作为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尺度,容易加剧各地、各校高考的竞争,加重学生应试的负担和压力。不过,他也提到,民众想了解哪个学校、地区考得好,关注高分榜首花落谁家,是正常心理,目前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可以了解教学质量。通知中还提到,为保证考生成绩信息不泄露,防止出现片面宣传高考成绩等不良现象,今年省教育考试院不再向各地下发考生成绩数据库,只向考生本人提供高考成绩查询服务。记者发现,除河北、江苏外,近日洛阳等多个地方及学校发布消息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印发,明确规定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刹住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该通知要求,除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必须向社会公示的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外,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可到省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