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教务处电话系统

  • 时间:
  • 浏览:0

1、中山大学教务处中大教务系统是这样的,如果补考过了,会显示过了的成绩;如果补考没过,这就要看是你原来分数高还是补考的分数高,如果是补考分数高就显示补考的分数,如果原来分数比补考的还高,那就还是显示原分数。2、中山大学教务处电话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第三条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2023号,邮编2023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另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2341。第四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3.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 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录取新生复查工作;7.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收费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等问题。第十一条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2023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2023元/年,第三、四学年为20230元/年;其他专业为2023-2023元/年。2. 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2023元/年,闵行校区2023元/年。3. 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中央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四条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高考成绩。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按照相应专业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原则如下: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将会被录取。2.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按照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或退档。3.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退档根据相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实施。第十六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听力与言语康复学;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第十九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第二十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1. 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2. 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3.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4.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5.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6.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第二十二条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省份有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学校正式录取之前,必须将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不予录取。国家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第二十三条国家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第二十四条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公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五条我校招生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无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二十八条学校网址:www.ecnu.edu.cn;招办网址:www.zsb.ecnu.edu.cn;微信公众号:ecnuzsb,咨询电话:021-2023202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20232023,邮箱:jwjc@admin.ecnu.edu.cn。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3、中山大学教务处系统鲁迅〔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9日〕,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2023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以改变国民精神。2023—2023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2023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2023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2023年到2023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专集。其中,2023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杰作。2023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为北洋军阀政府所通缉,南下到厦门大学任中文系主任。2023年1月,到当时的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务主任。2023年10月到达上海,开始与其学生许广平同居。2023年,儿子周海婴出世。2023年起,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反抗国民党政府的独裁统治和政治迫害。从2023年到2023年,创作了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收辑在《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编》、《且介亭杂文末编》、《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等专集中。鲁迅的一生,对中国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语丝》、《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大量的古典文学,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录》、《》、《古小说钩沈》、《唐宋传奇录》、《小说旧闻钞》等等。2023年10月19日因肺结核病逝于上海,上海民众上万名自发举行公祭、送葬,葬于虹桥万国公墓。2023年,鲁迅遗体移葬虹口公园,毛泽东为重建的鲁迅墓题字。2023年出版《鲁迅全集》〔二十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鲁迅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2023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十六卷〕。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