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及时间内蒙古大学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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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如果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业性,可以申请转科。满洲里学院学生只限院内转科。第二条学生转专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定时间、公布计划、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原则。第三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校一、二年级普通本科生,(二)品行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三)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第4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考虑转专业:(1、入学不满一学期的,(二)本科三年级以上的,(三)以特招形式录取的,(四)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聘用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五)转入和转出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六)软件学院学生,(七)休学或留籍学生。第五条各专业转学学生的接收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接收学年该专业人数的10%以内,各专业转学学生的申请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人数的20%以内。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同年级或低一年级学习。学生在校期间换专业不超过两次。第六条考试考核办法(一)拟转科的学生需向本人所在的学院申请,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和大学语文(转文史类各学科)或大学数学(转理工类各学科)面试由接收学院组织。(二)接收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的学生总分和单科最低分数控制线,按预定接收专业人员总人数1:1.2以下的比例,向学校教务处报告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后进行面试。(三)接收学院根据笔试成绩为70%、面试成绩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分,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休学创业复读的学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四)转入专业的拟录取人员,经负责本科教育的校长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公布转科生名单。第七条工作程序学院设立学生转入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出和转入的组织工作。对于调出的工作要以人为本,兼顾公平。对转入工作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转科工作安排在秋季学期,具体工作程序如下:(一)第14周,各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报告可接收转科生的专业及预计接收人数和接收条件。(二)第15周,学校教务处公布各专业转科生招生计划名额和招生条件,学院组织学生开展招生活动。每个学生可以报考两个专业,两个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一致。(三)第16周,教务处向各学院公布批准参加转科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组织转科考试。(四)第十七周,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组织面试,确定招收学生名单。(五)第十八周,教务处根据学院确定的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公布。(六)第19周,各学院、相关部门为学生办理注册、选课、学生证、校园卡、住宿等相关手续。第八条被批准转入专业的学生,在学籍转入新专业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课程考试。第9条转科生学号不变,学费自下学年起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收取。第十条学生转入专业后,转入学院应根据转入专业课程的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和成绩进行认定和转换。不能认定为专业课的,可向教务处申请转为同类模块通用教学选修课(仅限1门)在其他课程体系中,课程体系属性必须标记为任何类,而不包括在单位分数点计算中。所有课程体系只能认证课程体系属性,不能更改课程体系名称和课程体系编号。转入一年级下学习的,转入后取得应修学分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可申请再修,学分绩点按最后一次修课成绩计算。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申请转科:(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些疾病或生理缺陷等身体原因(不包括隐瞒病史进入学者),经学校医院检查证明不应在原专业学习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些特殊困难,需换专业才能继续学习者,(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一个月内,经转出学院同意,转入学院审核合格后可以向学校提交转入专业申请。上述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审核同意,经负责本科教学活动的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第12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13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刷发行之日起施行。《内蒙古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内大发[2020]2号)同时废止。二、内蒙古大学概要内蒙古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400多公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成立于1957年高起点,当时由国务院副总理、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第一任校长(1956-1968、,原高教部综合大学司副司长于北辰任副校长、中国科学院系委员、著名生物学家、北京大学一级教授、耶鲁大学博士李继顿到校执教,担任学术副校长。党和政府从北京大学等国内十几所名校,选派知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成立初期高起点师资队伍,带来名校积淀的悠久办学传统和崇高的大学精神,为学校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办学基础和优良的学风校风。学校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批准,2004年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大学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大学(“一省一校”),2016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一流大学建设支助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大学,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大学。三、内蒙古大学开设专业领域专业名称——蒙古语言文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类生物科学类(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生物科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本)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语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物理学类(本)物理学应用物理学计算机类(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自动化类(本)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境工程化工与制药类(本)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类(本)应用化学公共管理类(本)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政治学类(本)政治学和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外语文学类(本)俄语日语英语法学类(本)法学金融学类(本)金融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类(本)财务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营销工商管理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类(本)经济学哲学类(本)哲学旅游管理类(本)旅游管理历史学类(本)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新闻传播学类(本)编辑出版学新闻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社会学电子商务类(本)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类(本)交通运输民族学类(本)民族学植物生产类(本)园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类(本)材料化学戏剧与影像学类(本)广播与主持艺术体育学类(本)运动训练设计学类(本)环境设计机械类(本)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土木类(本)公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工程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气科学类(本)大气科学生物工程类(本)生物工程道路运输类(专)公路养护与管理公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公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类(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类(专)工程造价市政工程类(专)市政工程技术物流类(专)物流管理营销类(专)汽车营销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