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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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圆满完成2022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金安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活动方案》(教基[20022]45号)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对普通高校招生、特殊类型和集体招生以及职业学校招生等四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无考试近入学政策(1、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无考试近入学规定,严禁各种考试、竞争、训练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价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时招生。(2、区教育局根据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无试、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当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实现完全覆盖义务教育无试近入学政策。原则上,城镇学校按区教育局确定学区划分,乡镇学校按乡镇中心学校确定学区划分,乡镇含区直属学校的,由乡镇中心学校和区直属学校协商确定学区划分。学区划定后必须相对稳定,需要调整的,应当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就方案进行论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事先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宣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划定,根据就近入学的要求,不得按划定的学区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让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需要在全区范围内跨乡镇招生的,应当事先将招生范围、计划人数、招生政策等报区教育局审核。(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招生,由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注册招生计划报市教体局。城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城镇招生,优先满足城镇学生的就学需求。乡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属地乡镇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属地乡镇学生的就学需求。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以下的,直接录用。其余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可适当跨区招生,但不能跨区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摇号,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招生。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或者乡镇中心学校安排入学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向,采用升学方式核实录取,升学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均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区教育局和乡镇中心学校、城镇教育领导小组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4、实行义务教育入学志愿登记制度,按照“材料不需要就不提供,信息不需要就不收集”的原则,事先明确,广泛宣传志愿登记所需材料、志愿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校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或市教体局现有的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加快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会保障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要切实为群众工作提供方便。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意义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能作为入学申请的事先条件,可以要求开学后立即提供给学生。严禁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收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收集工作必须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收集,不得使用各种应用程序,小程序不得随意重复收集有关学生的信息。(5、各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教育局批准。切实履行义务教育防辍学的法定职责,发挥共同管理共同保证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防辍学工作。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在2022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学校有空学位的可以适当放宽,但在2022年12月31日前必须满6周岁,放宽年龄招生的应当公开规范。区教育局对依法依规代替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等不法行为以“国学班”、“诵经班”、“补习班”等形式严厉打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接受义务教育或辍学无正当理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6、各校开学学年应全面落实平衡分班要求,考试合格不得分班,不得设立或变更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开始学年以不能升学为目的重新编制强化班、精英班、升学班等。任何名义或理由都不会出现“大人数”现象。二、全面规范普通高校招生秩序(1、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要求,按照国家、省相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本地生源情况,促进普通高校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校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防止新上校额、大班额的产生,起始年级班名额不得超过55人。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变更。2022年将继续使用原有的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系统,开展普通高中录取工作。(2、普通高校实行属地招生。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在金安区区域内招生。2022年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将根据市教体局招生工作方案继续采取过渡方式,减少在县招生计划,实现到2024年全部在金安、裕安、叶集、开发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金安区公办普通高校一致,同时实现招生,生源无需调剂的,可向市教体局申请在市区内统一调整安排招生计划。对大班化解过程中普通高校学位资源紧缺的学校,由市教体局根据区教育局申请,统筹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县区招生计划。(3、按本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80%以上的比例分为初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单独设置指标录取为学校学生最低录取线。从2020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增加普通高中定时招生录取指标,按85%的比例分配,逐年提高,直至取消批量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均调整为定时到站指标。上学指标原则上,按照各中学实际在册、满三年就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数,按比例分期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弱势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原则上不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招生。支持建立城市优质普通高校和县域脆弱普通高校对口帮扶机制,通过举办分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跨区域“好招生”向“好资源送达”的转变。(4、普通高校应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时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不经考试招生,超出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校际混合招生,严禁招生后违规转学、公办学校参加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学生。严禁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者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采取高额物质奖励、免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夺生源。严禁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合格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用学生,分离人籍,清空学籍。严禁征收择校费、招生入学相关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开、宣传、宣传,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计划市教体局应当申请审批,且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名单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2021年以来,对违规办学、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或约定的普通高校,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在多次被禁止或不改进的情况下,将削减招生计划。(5、严格控制政策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全部废止。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一分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具体加分事项点击查看)三、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集体招生(1、义务教育学校不能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市教体局结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择具有部分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推进多样化和特色发展,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严格控制招生比例,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