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14所高校专项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2023人

  • 时间:
  • 浏览:0

为了促进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广东省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共有14所第一批本科院校参与专项招生,计划招收2023名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比去年增加了150人。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针对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的招生院校和专业可以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查询。“地方专项计划”主要由广东省部分第一批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主要涉及理工类、农林类、医学类、师范类等与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领域。

今年广东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包括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以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共有韶关南雄、梅州梅江等8个地市的30个县区符合条件。

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方式为单独填报志愿(不能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同时填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方式为单独设置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录取时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都将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完成。

该负责人还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要注意报名申请的时间。有关高校已经陆续发布了“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简章,考生可以在4月30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地方专项计划”的报名申请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30日,考生需要凭借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