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5

  • 时间:
  • 浏览:0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是为巩固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基础,促进普通高中协调发展而出台的《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管理规定》。

辽宁各校招生专业及考试时间安排

年份省份名称2020大连轻工职业学院2023辽宁省教育厅2023沈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辽宁医科大学2023辽宁艺术学院2023辽宁大学2021注:以上数据来源网络,仅供参考!请以当地公布最新政策为准。详情参见下表。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应届高三考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章程执行,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国家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录取并承担相应责任。所有录取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出示考生身份证。面试过程中不能弄虚作假或涂改。报考者对所报专业仍有疑问的,可以向招生院校申请复核,复核后由招生院校予以说明,并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凡因本人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由招生院校确定复核理由,予以处理。

1. 填报平行志愿不受相关科目成绩限制;

2.实行提前批次投档原则(具体可参考往年在省控线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征集志愿。高考总分不低于我省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律不再补录。

3.根据实际出发,结合各省市选考科目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高到低分别录取,每批次最高分与最低分差额比例不超过120%,调档比例不超过15%;如遇省级招办自主定分条件,拟修改但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原则上将其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