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申请科类及高考志愿表填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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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考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规定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苏教基〔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精神,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四类,其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作文科类或理科类。2.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的规定,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课考试等级未达到以下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填报批量招生的相关科目类高考志愿。(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取得规定等级:①文科或理科考生必修课考试均须达到C级以上等级(技术课必须合格),②文科或理科专业艺术、不兼任体育类考生,7个学业水平必修课考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3个(技术课不合格视为D级),③文科或理科专业兼有艺术、体育类考生参加文科或理科专业录取时必修课考试均应达到C级以上等级(技术课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7个学业水平必修课考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3个(技术课不合格视为D级)(2、过去的学生社会考生、子女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其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3、外省借入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转换后,要求其必修课(含技术课)考试等级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3.综合素质评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ldquo道德质量rdquo;和ldquo;公民素养rdquo;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写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