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哈尔滨理工大学专业转换要求全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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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各学校对转专业生的要求差距比较大,作为学生填报志愿时不要特别简单乐观,认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做本文壹壹教育网编辑整理了哈尔滨理工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从互联网上整理,仅供参考!一、哈尔滨理工大学转专业要求条件为进一步规范转专业、转学工作,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在册学生。第二条学生一般要在本校和本科完成学业。有第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本细则规定范围内申请专业转换。如患病或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在本校继续或无法适应本校的学习要求,可申请转学。第二章转专业第三条所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交转专业申请:(一)学习成绩优秀,第一学年平均总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前15%以内,无处分或者解除处分,不合格、无补考记录的,(二)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业性的(三)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验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可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四)被学校认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专业继续学习成绩不合格未达到退学标准的,(五)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统一进行专业调整的,(六)因留级原因停学期满复学原专业未连续招生的,经批准学制可转入同一类似专业的(七)第五学期开学前报名退伍复学的,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的,(八)休学创业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更换专业,需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第四条转入专业的其他相关要求:(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在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聘用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入专业。(二)贫困专项、地方农村专项等合格批次的学生,只能在同一出生地、同一合格批次内申请转专业,(三)在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前提下,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和集成系统两个专业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四)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五)不得在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之间转换专业。(六)参加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出境的学生,可以根据境外合作大学的要求在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前提下转入相关专业;(七)在大分类招生的学生在转专业时,只能在该大分类下的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八)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专业调整一次,(九)入伍退役后复学和休学创业后复学报名的转科申请,第三学期和第五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至第三周受理,其他转科申请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受理,其他时间不受理转科申请(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第五学期入学申请转专业的,只能申请转入与原专业相近的专业;(十一)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征收转入专业学生的后续学费;(十二)因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原因申请转科的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和终身来源所在年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以上,因第三条第(四)款原因申请转科的,应当降至拟转入专业下一学年。第五条转专业程序:(一)因成绩优异转专业1.各专业应根据本细则制定本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并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备案。2.每年6月30日前,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编制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可公布,3.符合本细则第3条第(一)款规定的学生第三学期开学一周内可由本人申请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转校专业。学生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成绩优秀本科学生转科申请(确认)表》(见附件1、,提交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报告。4.各学院设立转专业指导小组,各专业设立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各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选择优先顺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5.教务处将转校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在线”网站上发布3个工作日。(二)因特殊原因转专业1.因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业性,申请休学创业后复学转专业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2.因身体原因申请转科的,应当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3.因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应当提供退役证明。4.学生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特殊原因转科申请(确认)表》(见附件2、,由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5.审核通过,教务处将拟转校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在线”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第6条教务处将专业学生的转学预定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审查记录。第三章转校第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转校:(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学科的同一生相应年份合格成绩的,(三)由低学历层转入高学历层的(四)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第八条转校程序:(一)学生转校由学生本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校同意,转校学校审查转校条件及相关证件,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具有培养能力的,经校长办公会或特别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转入的,由学生所在学校和拟转入的学校将有关资料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二)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资料:1.学生本人提供:转校申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或特殊困难证明;2.所在学校提供:综合鉴定、同意转出信、录取三连单、成绩单、转校公示证明3.拟迁入学校提供:相关专业为生源年合格最低分证书,学生符合本校培养要求,学校有教学能力证书,大学二级会议纪要,同意迁入信,转校公示证书。(三)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入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转学条件核实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迁入户口的应当由迁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大门将有关文件抄送给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第四章附则第九条转科生和转校生不足的课程在毕业前补充,由转入学院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转科、转校生补习课程一览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第十条转专业由主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学校领导签字,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生转入本校,须经校长办公会或特别会议研究决定。第十一条专业和转校事项由教务处负责统一交省教育厅处理。二、哈尔滨理工大学所有专业一览表类别专业名称中国语言文学类(本)中文国际教育力学类(本)工程力学机械类(本)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及模具方向)机器类(本)控制技术和机器材料类(本)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能源动力类(本)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类(本)电工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类(本)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类(本)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类(本)土木工程化工与制药类(本)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环境工程建筑类(本)建筑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本)安全工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