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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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甘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是什么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2020]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确定定于2023年12月1日向社会公布。

考生的志愿填报及录取批次安排如下:(一)考试类专业单科成绩为750分;专业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艺术类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80分,体育类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60分。高职院校的专业组志愿设置办法由省考试院发布。我校将在上述两个平行志愿中单独设置两条或两条以上平行志愿顺序,即第一段至第二段进行投档。各高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执行,不设上线分数线,但若没有征集志愿时,学校将同时在第2段、第3段采取网上征集的方式。每批均设置10个专业志愿和15个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如生源不足,经省考试院综合研究确定,拟于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本科层次文史类可调整为专科层次文史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二、提前批次美术、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影视导演与制作、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与摄制(含广播电视节目策划)、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传播与管理、影视摄影与摄像(含交互式播播和数字电视制作、网络多媒体技术等方向招生除外)仍采用以全国统考成绩录取的本科专业须统一使用该门类高考合格性考试成绩录取且有相关专业的考生方可参加该校的其他专业的校考。

三、除某些特殊类型招生外,其他相关专业实行中外合作办学形式。具体招生项目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四、部分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只设立省级统考科目,不设置省级统考科目。

五、军队、公安院校非师范类专业不得兼报本部属院校专业组。自招本科院校(专业)原则上不能兼报本部属院校专业组。

六、对军事院校、司法院校(专业)招收飞行技术类专业以外的外语类专业不再允许兼报。

七、各省(区、市)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可在相应省份所属院校所在地的招生办门户网站或阳光高考网()注册后,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按照有关政策,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开展招生工作,依据自身办学条件以及身体条件由省级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未经确认的高职高专院校只能面向农村户籍学生入学。

九、各地(区、市)规定的招生方式另行向社会公布。

十、因实施地方政策规定,出现漏考、漏考的情况,国家为了控制风险,也存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考生。由于各省(区、市)可能增加计划,个别学校还存在缺额的情况,要做好征集志愿方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