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锦城学院、原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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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锦城学院(原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招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本规约。

第二条学校名称:成都锦城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903。

第三条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第四条办学类型及层次

1.成都锦城学院(原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教育部2005年批准设立的民营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管机关为四川省教育厅。

2.学制:四年制本科(建筑学,城乡规划五年),三年制专科。

第五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授予成都锦城学院章毕业证书。经审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都锦城学院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采用

第六条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评比,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有关原则按照其规定。

第七条招生对象: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条档案调整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本校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的考生档案投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档案调整。按顺序志愿投递文件的批次,调整文件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控制在105%以内,通过文件遴选的考生思想政治品格考核,符合健康状况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本校原则上不予退还文件。

第九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本校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预备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协调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第十条专业安排:学校对入学学生以“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合格成绩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意的,满足考生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实施新高考的省专业安排原则按照其规定。

第十一条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减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扣分后形成的特征点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外语语言:除特别注明的专业语言外,学生进入学校后将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并请其他语言的考生慎重报告。

第13条过去与男女比例:对过去的学生与应届毕业生是平等的,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第十四条部分专业要求

1.报考外语专业时,外语(英语、日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要求110分以上

2.报考网络和新媒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在100分以上,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不要求在100分以上

3.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不要求110分以上

4.建议专攻城乡规划、建筑学、广告学的考生,要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15条艺术类专业的采用原则

1.文化成绩认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成绩。

2.专业成绩认定: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成绩。

3.各专业录取方法: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合格线的前提下,广播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录取广播电视编辑专业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市规定某专业录取原则或者报考原则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4.报考广播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0米,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第十六条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本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检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处理,发现虚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考生应在报名信息中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录取期间为必要的联系使电话畅通。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处组织,不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委托招生活动,对考生或家长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活动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章学费及奖学金贷款政策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理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20条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最高15000元/年级),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级),企业特别奖学金(最高5000元/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级)可获得学校育才助学金(最高3000元/年级)和企业专项助学金(最高5000元/年级),同时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级。

第二十一条ACCA奖学金:获ACCA单科统考世界第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获ACCA单科统考中国内地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大学4年内通过ACCA所有考试,奖励人民币5000元。

第四章专业转换原则

第二十二条在符合高考录取原则的前提下,本科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学期开始的一周内根据自己的兴趣根据本校教务处2017年194号文件申请转科。专科非第一专业志愿者入学后的第二学期至第三学期,可以在学期开始的一周内根据自己的兴趣申请专业(国际班根据其他规定执行)

第五章就业政策

第二十三条本校将就业工作视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推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指导、家长支持”的就业工作方针,实行“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支持体系和“干部、教师、辅导员、校友全员动员”的支持体系。落实“提前实习、促进就业、特聘、落实就业、定向培训、对接就业、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扩大渠道、扩大就业、重点指导、就业支持”六大就业服务措施,不放弃有就业意愿的学生。为学生实习就业、升学搭建了学校与地方政府、学校与行业协会、学校与知名企业、学校与学校校地、校会、校企、学校“四大”合作平台,保证了学生出口畅通。根据有关要求为毕业生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告书》。

第六章其他

第24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及查询方法

电话:028-87580030

URL:www.cdjcc.edu.cn

微信公众号:cdjcczs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邮编:611731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成都锦城学院招股处负责说明。与上级有关部门或者升学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款有冲突的,按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