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治小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和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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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治小学报名所需材料和报名时间安排一、招生原则(一)免试就近原则根据《长教辨字〔2022〕34号》文件要求,坚持“免试、就近、划痕”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常住地相对相近(户口优先)的原则,到户籍所在地区域学校就读。(二)规范的招生原则市教育局按照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容量的要求,小学一年级班容量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班容量控制在50人以内。(三)信息公开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各学校应及时积极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入学登记、查询办法、监督电话等。二、招生入学对象幼儿:具有上党区户口或符合相关申请条件,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小学:拥有上党区户口或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持有上党区户口或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2022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三、招生区域划分上党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规划表见附件1。上党区2022年主要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图见附件3。上党区2022年主要城区中学生招生计划图见附件4。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到所在区学校报名登记。小学报名时要检查儿童预防接种证。初中报名时,必须下载全国学籍系统印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电子学籍登记表、小学义务教育证书。主要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见附件4。(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1.规模轨制省教育厅“坚持基础教育公益性,统筹区域内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民办中小学体量较大的县(区)力争到2020年将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在校生比例降至全国平均水平。”(晋教基〔2019〕9号)的要求,在我区民办中学在校生比例严重超标,2020年我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数较往年大幅减少的局面下,今年对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轨制进行了重新调整。学校调整后的招生轨制及人数小学初中轨制人数轨制人数翔宇学校2903150文昌学校2903150小博士学校2903150中元学校12600英杰中学4200黎都小学2602.招生范围民营义务教育学校和公营义务教育学校同时招生。原则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在上党区域内招生。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不得跨县域招生。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确需跨县域招生的,由学校先申请,经区教育局经市教育局书面审查,且不得跨市区招生。3.招生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区教育局搭建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化管理平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计算机摇号录取,根据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号码一次性充分记录。报名号码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摇号电脑全程视频,邀请纪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到原服务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见附件5。五、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招生入学工作1.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搬迁子女入学政策。搬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持公安局出具的居住证向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由学校审核安排入学。2.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根据教育局(另文下发)应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认真验证,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优先上班,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到家庭”的安置原则,逐一提出教育安置意见所有残疾儿童少年都树立了“一人一案”。对经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为“无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免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由于身体原因确实需要延期学者就业,经地区学校、联合校(学区)、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延期入学,报区教科局备案。身体恢复后具备学习能力的话随时入学。3.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入学工作。各校要掌握区域内留守儿童的情况,按照邻近原则,保证一名儿童不致失去学校。对于上学条件不足的学生,可以综合考虑进入有全寄宿制条件的学校。寄宿制学校应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住宿。4.实施优惠对象入学政策。实行牺牲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负伤的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防疫医务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种优惠对象的教育优惠政策。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公正,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二)加强监督问责。1.教育局加强对全区招生的监督和检查。加强招生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专项督查,对不按规定、不违反程序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调查处分。2.加强属地私立学校招生管理。促进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化,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严格招生程序。杜绝虚假宣传,招生宣传要经过教育局审核才能发布。3.坚决杜绝任何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选拔或测试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实验班、速度班,严禁擅自超范围招生,严禁拒绝接受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校长及相关负责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4.坚决杜绝刁难妨碍学生入学注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对计算机配置确定的学生全部办理入学登记,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妨碍学生入学登记,由此引起的纠纷、陈情、教育局严肃查处。5.坚决抵制招生中的舞弊行为。坚决制止采取违规提前招生和考试选拔方式选拔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坚决拒绝致词,递交备忘录,坚决查处串通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有权入学”、“有钱入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一旦被发现,直到取消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双方都严格追究责任。保障符合就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阳光招生”。(三)实行平衡编制。全区均衡编制仪式将于8月28日举行,编制仪式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监督,编制结果应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四)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坚决禁止学校空出学生学籍挪用公共经费的行为。学校擅自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予登记,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学生被录取后,学校在15天内制作了学籍档案。(五)提高服务质量。各学校应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所有员工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讲解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良好秩序要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