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婺城区小学入学最新政策2022年婺城区中学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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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范化的部署和要求,以推动“双减”政策落地效应,打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目标,公开、公平、构建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公办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实现少年无考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三)坚持公民齐招原则。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同时开展网络录取,同时登记学籍。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以网上预约、信息注册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预录取。(四)坚持依法保障转移子女教育权益。依法保障出具有效期内居住证迁移子女入学同城化待遇,不断提高迁移子女进公办学校比例。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安排持有有效居住证的搬迁子女进入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依法保障搬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1、规范入学年龄2022年小学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内的学校提出延期入学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确保2022年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升入中学。2、明确报名条件1.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学区内“户房一致”、“有户有房”、“有户有户”、寄托户、寄托户、集体户、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年内加入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或有效期内持有婺城公安分局出具居住证的拆迁子女。2.“公参民”新转公办浙师大婺州外国语学校报名条件:第一批为婺城行政区(含金开区)户籍(集体户、托管户、托管户除外)或房产(房产性质为住房、产权70年,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人员子女。第二批是法定监护人在婺城行政区(含金开区)范围内有集体户、投宿、开户,父母一方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6个月,由婺城行政区(含金开区)公安机关出具,有效期内持有居住证的转移子女。3.民办学校报名条件:有保龄区户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保龄区行政区(含金开区)房产,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6个月,由保龄区行政区(含金开区)公安机关出具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四项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民办学校入学报名。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婺城区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学需求。婺城行政区范围内(含金开区)因招生不足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局同意和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境内其他县(市、区)招生。严禁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跨市招生。4.考虑到上浮桥、河盘桥区域拆迁原因,2020年浮桥小学、河盘桥小学已经停止招生。原上浮桥小学安排学区内适龄儿童临时进入东街小学就读,原河盘桥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临时进入站前小学就读。上浮桥小学、河盘桥小学学区不变,区域内规划的新学校建成后,原学区内新生回归新学校。金华十中今年不招新生,其他学校学区不变。3、报名录取办法1.坚持公民在网上报名“一证通办”。根据数字化改革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全面实施无纸化网上申请。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终端“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电脑终端http:,www.zjzwfw.gov.cn,)进入“金华市区招生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学生信息,报名、录取结果公布等全过程在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未经平台注册的学生不会获得或迁移学籍。2.明确公办私立学校的报名要求。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考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由“公参民”新转为公办浙师大婺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同一批次不得兼作报告。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适龄儿童,由少年填写一所民办学校。不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报名平台不予注册。4、录取程序1.公办学校录取程序。公办学校申请学区内户口生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根据户口迁入时间、房产购置时间等因素考虑,公开、公正、稳定、有序实施分流。各公办学校按以下顺序一并录取,直至达到名额。(1、住宅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住房相一致的原则是确定学区(因疫情原因,2022年房主截止日期为5月31日,明年起房主截止日期至4月30日)(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户口登记由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处,且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3、有房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不动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采用。(4、集体户、托管户和托管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集体家庭中,转移到直系亲属的名义或挂在非直系亲属的名义上的,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出具婺城公安分局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参加本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达6个月的。未进入申请学校的,以区属学校还有空缺为前提,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据批次统一安排在有空缺的学校。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新购买的私有住宅,在3年内只接受一户适龄子女进入学区内义务段学校的申请。2.民办学校及“公参民”新转为公办浙师大婺州外国语学校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超过计划数的,由计算机随机分配比特采用。计算机的随机派遣录用必须有公证机构参加。第二批追加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还应当通过计算机随机配置方式进行录取。为积极推进“长幼随学”政策,新建民办学校和“公参民”,允许公办学校在计算机随机调派比特录取时,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胎捆绑随机调派比特。学校实施计算机随机配置后,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在任何学校未录取的现有哥哥(姐姐)正在读的两个孩子、三个孩子中补足。3.符合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条件的学生可以直行。该小学报名人数少于中学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其余学生向辖区统一招生。如果该小学报名人数多于中学招生计划数,还应采取计算机随机配置方式录取。参加9年一贯制学校直进志愿的小学毕业生在该校的在校年数不得少于3年。4.在民办学校报名但不合格的儿童、少年,可以按照本人意愿继续报名未招生的民办学校,也可以报名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补充人数超过补充招生计划的,也应当实行计算机随机配置方式录取。报公办学校后,根据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一安排。5、妥善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有关政策性安置入学对象,应当根据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经有关主管部门和区教育局审核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安置。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安英模和公务受伤的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种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金华军分区政治工作所金华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军人子女教育优惠办法》(金市教基[2019]25号)等教育优惠政策执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员子女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运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惠的通知》(浙江应急人事[2019]37号)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