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最低工资标准2022最新调整烟台最低工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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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22年最低工资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开发区、高新区、昆玉山保护区每月2100元,小时21元。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一、烟台市最低工资根据《关于公布烟台市最低工资的通知》(烟人社发[2021]20号)规定:。2021年10月1日起,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开发区、高新区、昆玉山保护区将适用月底工资2100元、小时21元。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命令进行强迫危险冒险作业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根据这一规定,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加班工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1、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2、节假日安排工人工作不能安排复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在法定休息日让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休息日的工作不能再次休息,都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的时间或者日工资标准为150%、200%的工资;在法定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另行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时间或日薪300%的工资。实施成果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成果定额后,被用人单位分配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在不低于本人法定劳动时间成果工资单价的150%、200%、300%的情况下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批准实施综合计算劳动时间制,综合计算劳动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劳动时间的,视为劳动时间的延长,应当按150%的比例支付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制的劳动者不作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