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入学能力考试考生预防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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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大学入学资格考试将于1月23日至25日举行。在目前肺炎防控正常情况下,为保障考生和考试人员的生命健康,保证全国教育考试安全、顺利、有序地进行,本着教育部、国家卫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连续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并按《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入学适应性考试考生传染病防治健康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健康表》)进行。(见附件),你必须打印并签字。在1月22日下午的考试前教育中,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必须向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提交完整的《考生健康表》。2.查看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请电子健康卡。3.非绿码(电子健康卡)考生或者在考试前14天内出现身体异常,在国外或者国内非低风险地区的活动轨迹,有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应当及时向考试中心、登记点或者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办理。1.事先准备好防护设备,如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上口罩,提供身体保护,并与周围乘客保持尽可能安全的距离。3.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始终戴上口罩(身份验证除外),以便在考试过程中决定是否戴上口罩。当你进入考场时,我们建议你洗手和洗手。第三,按照考试中心的安排1,考生在入场、等候、考试等方面的出发,由于不按照考试中心的安排,影响考试,由考生自己承担。2.到达检测中心,按照检测中心的指导方针量体温,出示相关证件,并有序进入。3.测试当天的体温读数低于37.3℃。体温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处理。4.考试结束后,请按照考试人员的指示有序出发,不要拥挤。考生应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保护,避免在考试过程中洗手、关门、吃饭、聚会、进入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避免社会感染。对故意隐瞒疾病或虚假报告发热、旅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控法》、《关于惩治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违法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月8日_湖南省2023年普通大学入学适应性考试考生疫病预防管理健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