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2年吉林工伤保险理赔程序条件及理赔标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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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特殊情况下,遭遇事故或因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死亡时,劳动者及其遗属接受国家和社会物质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一、吉林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2015年和2014年统一的地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差额30%为基数,一级障碍增加90%;二级障碍增加85%;三级障碍增加80%;四级障碍增加75%;5级障碍增加70%;6级残疾增加,抚养亲属配偶增加60@%;其他扶养亲属将增加30%。一、残疾补贴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在调整2015年残疾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一级残疾补贴每月增加87元;二级残疾津贴每月增加82元;三级残疾津贴每月增加77元;四级残疾津贴每月增加72元;5级残疾津贴每月增加68元;6级残疾津贴每月增加58元;省部级以上模范工人伤残津贴每月再增加10元。调整后的伤残补贴扣除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后,1480元以下的按支付渠道补差价。二、扶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在2015年调整扶养亲属抚恤金的基础上,因劳动死亡造成的劳动者配偶抚恤金每月增加39元;其他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9元;每位独居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元。三、生活护理费调整后待遇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每月202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每月161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每月1214元。四、按月调整后领取故障补贴调整标准后,一级故障170元;二级残疾160元;三级残疾150元;四级残疾140元;5级伤残110元;6级残疾100元;7级伤残70元;8级残疾60元;9级残疾50元;十级残疾40元。二、吉林市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劳动者按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预防法规定诊断,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自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一管理地区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可以在工会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3,《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吉林省政府令第242号);4,《吉林省工伤认定办法》(吉人社辨字[2015]47号)三、吉林市工伤保险理赔流程1、电话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用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申报。2、书面申请者以书面形式申请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申请文件。3、审核文件的社保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文件,如果认定工伤的申请人提供文件不完善,社保行政部门一次性对书面认定工伤的申请人必须告知的所有文件进行补正。如申请人按书面通知要求修改文件,社会保险行政将受理。4、认定社会保险申请的行政部门受理事实清楚、权责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以上数据是根据网络及各官方网站公布资料估算的。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政策可在工作日咨询吉林市社会保障中心。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公开电话:043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