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考生应募条件中户籍与学籍相关的补充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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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公正、公正、规范、有序的大学入学工作环境,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制度上保障我区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宁夏普通大学入学考生入学条件户籍和学籍管理问题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条件(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在本文件中编制了补充规定。第一条调整普通大学入学候选人报名时间和户籍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从2023年起,我们地区普通大学的招生时间将调整为12月1日至5日。2023年参加我校普通大学招生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5日,符合我校《普通大学招生登记条例》相应规定的考生可报名。从2023年开始,参加当年普通大学入学的候选人的注册截止日期将根据上一年的12月31日计算。同时,根据第一条第一款至第六款的部分规定,申请人登记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将调整为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第二条候选人在我所在地区完成了相应的教育期限,但户籍期限不符合部分规定的相应限制。在2023年12月5日之前,如果考生的户籍在宁夏,高中年级在宁夏,并且在宁夏高中完成了规定的三年教育,则可以注册,但仅限于进入宁夏区的大学。在上述情况下,申请人在计算登记期截止日期时,将执行第一条的相应规定。该条款将适用至2023年12月5日。从2023年起,将继续严格执行部分规定和补充规定中关于申请人登记期限的相应规定,不符合部分规定和补充规定中登记期限的候选人,将不得在宁夏登记。第三条投资经营者对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调整。《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款规定,最近两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或每年不少于25万元(自登记手续截止日期起计算)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第二项规定:近三年内各类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或者每年不少于15万元(含15万元)根据登记程序的截止日期计算)进行调整。自2023年12月1日起,莱宁投资业务人员对进入我区普通大学招生的子女,将按照上述调整后的规定实施投资金额。第四条是明确界定的投资经营者。第一条第六款的部分规定,宁投经营者明确规定:个人在公司实际出资的金额(以宁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种固定资产为依据)不得低于补充规定第三条相应规定的人员。第五条明确规定投资经营者子女居住账户年龄。根据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款的规定,儿童在宁夏永久居留的年限如下:按照《补充规定》第一条相应规定计算,满两年(含2年),根据第一条第六款第二项的规定,儿童在宁夏居住年限如下:补充规定按第一条相应规定计算,满三年(含三年)第六条本补充规定自2023年12月4日起施行。第七条本补充规定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