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10年全日制普通科招生章程,中国农业大学校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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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以下为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本校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国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学校主页:http://www.cau.edu.cn、咨询电话:010-62737682。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大学,进入国家ldquo。211工程rdquo;和ldquo;985工序rdquo;建成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学校建设目标是世界一流的农业大学。第二章学生招生计划第四条本校计划2010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3320人。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程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7个大学专业。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第五条本校2010年按学科招生包括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种子科学和工程等四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环境科学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等六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两个专业)、电气信息类(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7个专业)、土建类(包括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2个专业)、涵盖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热能和动力工程等三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和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等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等三个专业)等9个,共计32个专业。按专业招生的有理科考试班(生命科学)、理科考试班(信息科学)、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学、葡萄与葡萄酒工学、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控制技术与机器、工业设计、车辆工学、交通运输、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学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地区发展、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营销、公共管理等28。各专业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招生计划。第六条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育,12年后,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获得毕业时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第七条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营销、公共管理等四个专业只录取相关专业志愿生或有书面申请意向的考生,新生到北京完成第一年学习后,第二年开始在本校烟台研究院进行教育和实习直至毕业这四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这部分学生的学历证书与其他专业相同。第3章收费标准第8条本校收费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0年普通本科生(含港澳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为:植物生产类、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bull,年);经济学类(中外合作)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年。第4章录取规则第9条招生条件本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当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活动规定》中关于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第10条晋级比例本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晋级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综合素质、健康状况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第十一条专业将我校新生的专业安排以实际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采用分数的高低差处理,具体规定为:1-2专业志愿的高低差为3分,2-3专业志愿的高低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高低差为0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志愿清原则。第十二条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本校约定招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第二志愿高分考生报名成绩应超过本校在当地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报名平均分30分以上(含30分),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2%。学校有责任向省级招生提交档案投入申请,根据档案投入情况按照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录取。在安排专业时,从考生的实际考试成绩中减去学院校级差距30分后,按照第11条安排,各大类录取不超过2人,各专业录取不超过1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或者第二志愿招生的省份,本校不会单独增加招收第二志愿考生的招生计划。文史类录取人数较少,因此不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第十三条加分政策我校各类加分,提交文件时予以批准,专业以考生的实际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考试英语专业和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口语成绩必须优异。国际经贸专家建议英语语言考生参加考试。第十五条相关科目要求我以校对考生单科成绩为原则合格以上。报考工业设计,园林两个专业的考生应该有一定的绘画基础。第十六条男女比本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无特殊要求。第十七条过去学生本校各专业对过去学生没有额外要求。第十八条指定就业生本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指定就业学生为国家指定性计划,有招生计划的省考生可自行填报。本校只录取就业专业志愿人员,书面申请,由家长或家长签署意见,文件送检分数在本校当地文件送检分数下40分以内,该批次录取控制合格线以上的现役高中毕业考生。定向就业专业合格的考生,应当在入学前与本校及定向就业机构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合同合格的学生,本校取消合格资格。考上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部门工作,不得报考研究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是国家指使性的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到生源地区就业。第十九条艺术特长生本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艺术特长生考试招生的普通高校之一,2010年本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录取时,对通过本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水平考试且当地省级招聘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本校签订招生意向书的考生,本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扣分录取。第20条高水平运动员本校是有资格招收教育部注册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校之一,2010年本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对本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水平考试合格公示无异议并与本校签订招生意向的考生,本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录取。第21条理科考试班本校的理科考试班(生命科学)和理科考试班(信息科学)这两个专业只录取报考第一大学的考生。理科考试班实行滚动制。第二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我校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部分省市本科安排第一次录取,并只录取填写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三条江苏省录取方案1.理科考试班(生命科学)、植物生产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化学等理科专业的建议选修课为化学或生物。2.报考本校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为ldquo。ABrdquo;及以上。3.考生合格后,以实考成绩为序列依据,结合考生的选考科目、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分数差距的方式,按照第11条的具体规定配置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