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静安区小学入学最新政策2022年上海市静安区中学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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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gt;的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活动的通知》(教基厅[20022]1号)等政策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学校入学考试的意见》(沪教委、基[20022]11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关于2022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学校入学考试的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所有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活动。(二)在区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区“十四五”期间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变化、义务教育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区、公建相关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教育事业发展进行总体规划,优化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配置。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学原则,充分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志愿系统》中的本区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掌握预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区常住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三)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入学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环节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应用“一网通办公室”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志愿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业务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四)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遵循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各种考试、竞赛、训练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评价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考试选拔,并根据考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本区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受伤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各种条件的优惠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安排具有接受一般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班。(五)本区各学校原则上将班级定员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班级定员可在30人左右。部分区划资源不足,因接收来沪人员子女等原因需突破40个班额的,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活动相关信息,提高社会知晓率。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网站公告,发布网上“校园开放日”、“招生通告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通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必要证件,推广“一网通办公室”电子证件的应用。对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按时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对小学升入中学的儿童发放《合格通知书》作为入学凭证。二、小学阶段招生(一)入学信息登记。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建设、网络畅通等保障,合理配置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顺利进行。2022年小学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可延期一年入学。上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没有入学的情况下,可以向区教育局申请入学。6月4日-6月19日,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上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访问“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将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ja.edu.sh.cn)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志愿通知书》,作为入学志愿的重要依据。具体情况见《2022年静安区小学入学申请程序》。(二)公民办小学入学申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