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阳市淅淅沥沥川县幼升小学生招生范围2022年河南阳市淅淅沥川县幼升小报名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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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通知》(教基一〔2022〕112号),结合我县实际关于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通知如下:一、招生原则是按照“学校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坚持属地管理,无试就近入学,坚持均衡发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将继续以免试、区划、就近入学的方式组织招生,公开招生全过程,阳光操作,接受监督。二、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生。在基础学年中,一年级学生出生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是年满6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7年级是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三、招生计划(一)城镇学校:1、城镇学校基础年级(一、七年级)应当按照招生计划(见附件)进行,其他年级不得突破上学年同阶段学生人数。2、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九小要严格关门,不得招收乡镇学校学生。农民工子女主要分流到“县四小”、“县五小”、“县六小”、“县七小”、“县八小”和“思源学校”学习。(二)乡镇学校:在准确统计一年级和准七年级人数的基础上,按照《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的通知》的要求,辖区内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接近就学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见附件)要严格控制本乡镇学生上地方学校。四、城镇小学、初中招生范围(一)城镇小学县一小:东起健康路(含丹阳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西南区域),西至九路,南至丹江大道,北至老街路。县二小:原一中学校区门前道路为界,东至东环路,南至新建路,北至红旗路。县三小:东至丹阳路,含西湾社区南至老街路,北至隆兴高中。县九小:原一中学校区门前道路为界,西至健康路,南至新建路,北至红旗路。县四小:北至煤建交叉口,南至罗池贯加油站。县五小:东起三环路,西起鹳河路,南至煤路口建设。从北到新建路。县六小:东至东环路,西至丹阳路(包括和谐家园、新世纪家园、良友加油站附近居民),南至红旗路,北至古墓丘。县七小原上集铁庙中心小学服务区学生及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县八小:光明社区服务区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二)市区中学县一中和县二中以此为界线:东风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沿着东风路到红旗路,再向东沿着红旗路到东环路,沿着人民路向西到鹳河路,再沿着鹳河路向南到冬青。该区域北区域为县二中征集范围,南为县一中征集范围。思源学校:以我校小学六年级学生为基础生源,以新北区(三桥东桥头至滨河北路以东、富强路以西、顺阳路以南地区)、光明社区、丹阳社区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子女为主要生源。五、根据报名条件及方法教育部要求,小学入学一般采用注册入学,初中入学采用注册入学或相对直进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相对直进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一)报名条件:1、乡镇学生:乡镇适龄小学、中学生持户口本在居住地附近报名入学。2、城镇学生:户口本、住房权证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条件。(二)城镇申请办法:1、划定招生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及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与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持同户居民户口簿或住房权证向辖区内学校申请,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入学审查。各学校事先明确报名登记所需的资料、报名时间和手续方法。严禁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收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户口簿未明确反映当前划定范围的,应当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提供可以证明其划定招生范围内的条件(有效证件)证明。2、进城务工人员迁居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非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户居民户口本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住房权证)、一年以上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子女户口迁移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上学证等资料,向县四小、县五小、县六小、县七小、县八小、思源学校提交了就学申请。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一律返回户籍所在的初中或小学入学。3、报名和录取时间:(1、符合条件的常住户口学生提交报名审查资料的时间为2022年8月27-28日。(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搬迁申请于2022年8月29日。(3、招聘公示:2022年8月30日31日。(4、开学时间:2022年9月1日。六、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所属学校招生分别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具体实施。城镇学校招生,由县教体局主导,其他职能部门配合,由城镇各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入学活动方案,经教体局审核后方可招生。县教体局成立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见附件)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认真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招生顺利进行。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做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县、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户籍和工商营业执照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纪检、信访部门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及时调查招生中的违纪行为。2.统筹、科学施策。统筹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确保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做好特殊集体入学,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入学,推行“两为主、两并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继续坚持“流入地方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转移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转移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拆迁子女入学进程和证明要求,保障拆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全部进入”。全面清理不符合规章的拆迁子女入学证资料和期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意义证明材料。为进一步优化商务环境,加大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力度,县教体局应在教体局官网上提前公布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业服务窗口,公布服务(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亲切耐心接受咨询。为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入学工作,教体局应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好专家与企业对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入尽”。拆迁子女不能集中在少数学校。如果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的比例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民办学校学习。县教体局作为拆迁子女入学管理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畅通入学渠道,保障拆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平等对待拆迁子女和城镇学生,统一班级,统一管理,统一教育,统一活动,确保拆迁子女能够进入,能够留下,能够好好学习。各乡镇、各学校要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政策,掌握底数,使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够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积极通过保障近距离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农村适龄儿童不因学校不便而辍学。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确保适龄儿童,防止少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要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共同,认真掌握适龄残疾儿童的底数,分类部署“一人一案”,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按照普通学校班级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被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如果需要专职人员的护理,不能上学的话,为了保障接受义务教育,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实施外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