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 2011 年本科生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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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相关规定,厦门大学 2011 年将在本科生招生中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以下是招收项目、人数、条件和办法的具体介绍。

一、招收项目和人数

招收项目包括西洋管弦乐(铜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贝大提琴、大提琴)、声乐(美声、民族唱法)、舞蹈(芭蕾、民族;以民族舞为主)和民乐(二胡、琵琶、古筝、中阮、扬琴、笛子、笙、京胡)。拟招收人数为 50 人左右,具体如下:

西洋管弦乐:6 人

声乐:8-16 人

舞蹈:8-14 人

民乐:8-14 人

备注:文艺特长生的招收人数不超过厦门大学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 ,各项目的实际招收人数根据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中选优,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突出的艺术特长,是全国各地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 西洋管弦乐类、民乐类考生应具有业余 8 级以上的专业水平,并有乐队演出经验者优先;

2. 声乐类、舞蹈类考生应接受过专业训练,并在地(市)级以上获得过表彰奖励或有大型舞台演出经验。

三、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15 日,在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 普高招生 ” 频道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为: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 2011 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2. 寄送材料:考生须在 2010 年 12 月 18 日前(以厦门大学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361005 )。逾期或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所需材料如下:

① 经考生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考生相片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 2011 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②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 高中阶段获得的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