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药科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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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展素质教育,选拔艺术人才,繁荣校园文化,经教育部批准,中国药科大学201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器乐类: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水平。  (二)声乐类、舞蹈类: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七级及以上水平;或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二等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三)曲艺类: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四)美术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书法、美术作品展览。  二、招生人数  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  三、招生项目  (一)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二)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  (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58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  (三)器乐类:  西洋乐(键盘类):钢琴、手风琴等;  西洋乐(管铉类):单簧管(黑管)、小号、长号、大号、竖琴、小提琴、贝司、中提琴、大提琴、长笛、大管、打击乐等;  民乐:二胡、唢呐、笛子、琵琶、扬琴、古筝等;  (四)曲艺类:话剧、戏曲、小品、主持等;  (五)美术类:书法(不含“硬笔书法”)、绘画、素描等;  四、招录程序  (一)考生须在2010年1月13日前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报名,并于2010年1月14日前将下列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   1.《中国药科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打印);  2.高中阶段情况自述(1000字以内,手写);  3.最高等级的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处印章)。  (二)信封正面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材料寄出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招生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药科大学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0年1月16日;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0年1月17日;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  3.测试内容:  (1)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测试;  (2)声乐:自选曲目表演(1-2首)、视唱及简单的乐理知识;  (3)器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键盘乐、管乐五线谱、民乐简谱)及乐理;  (4)曲艺表演(含主持人):朗诵、即兴表演、现场回答问题;  (5)绘画类(含书法类):根据考生特长项目,现场测试。  (五)中国药科大学艺术特长生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结果初定入围考生名单,同时具有多种艺术特长的考生予以优先考虑。   (六)招生办将中国药科大学艺术特长生考核专家组确认的入围名单提交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考生评定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其中取得优秀等级的考生数不超过中国药科大学艺术特长生计划总数的15%。  (七)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及等级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考生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  (八)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名单及等级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寄发预录取通知书。  (九)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及时将考生号、高考成绩等情况传真告知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